第一点;关于学习传统 我觉的盆景爱好者喜爱传统;学习传统;发扬传统不但无可厚非而且还应该提倡.各种传统的技法我们都应努力;虚心的学习,但是把学习传统的习作当成作品,就有抄袭,模仿之嫌,就不能称为作品。不能把学习传统当作最终目的.因为艺术贵在“创新”。 文学创作自古有“以乐写悲:或以悲写乐,一倍增其哀乐”之说,在这个意义上讲;动与静是一带哲学性的概念,是一对谁也离不开谁的矛盾.为了表达作者的独创性而去刻意强调动或静是无可厚非的.动与静是艺术造型中表达方式的共性之一,我们姑且把盆景艺术中的各种表达方式;动静;虚实;开和;聚散;繁减;轻重;主宾等等看作是1234567,就象1234567这七个音符一样,动与静只能是这七个音符中的某一个而以.拿1234567来说创作者强调要在他的作品中重点突出3这个音符的出现频率用以强调这种特点去表达某种特殊的感情是无可厚非的,如果有鲜明的个性就是一种创造。我们去学习创作方法是可取的,完全照本宣科就有问题了.也就成了纯模仿跟复制了.这样的所谓作品只能自己玩玩,或称为习作,是不应该称为作品的.至少不是自己的情感表达.
第二点;关于写实与写意 我所说的写意盆景是相对于现在盛行的写实盆景的现状而言,是有的放矢。实际上我也在研究抽象和写意的表达形式在盆景创造中的可行性。有鉴于盆景-----‘活的造型艺术’的特殊性----一件作品的完成是须要好几年的时间,成功或失败只有经过时间的检验,但只要在艺术上符合‘创造’二字,大方向就不会错。在改革;开放;搞活;创新的当今中国社会几十年来已经证明了一个真理,只有创新才有活力:才有前途。一个国家的政治是这样,经济是这样,文化同样是这样,盖莫能外。中国的优良文化传统在博物馆里陈列着是谁也不能抹杀的。但把模仿过去的古董当成是自己的所谓作品是十分可笑的。那样的行为就象是汉正街的生意人撵货一样,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我们在盆景创作中要强调三自一包的创作方法:自己的思想[理论],自己的技法[独创性],自己的作品。包装自己的作品与众不同,至少有自己的鲜明个性。这是我对继承传统与创新的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斧正。于2009-2-18[长青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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